江门商标注册总结欧盟商标注册对申请人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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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商标注册总结欧盟商标注册对申请人的要求

作者: 时间:2020-09-14 08:22:53

欧盟商标注册对申请人有什么要求?有什么要求?虽然欧盟商标注册申请难度较大,但对欧盟商标申请人的要求相对宽松。只有申请人才能提供相关的申请文件。通常有以下江门商标注册总结的两种情况:

(1) 申请欧盟商标的人只需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复印件。

(2) 是的。以企业名义申请,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一份此外,还涉及商标注册的规范要求、商标图案的大小、商标申请表的填写等,对于很多国内申请欧盟商标注册的人来说,他们会找一些机构来帮助他们,并要求相关服务机构出具委托书。首先,我们需要进行预防性注射。欧盟商标注册的难度是显而易见的,这也影响到欧盟商标注册的时间。在一切顺利的情况下,整个时间约为一年,主要包括五个阶段。

(3) 进入商标审查阶段,审查不成的,将被有关部门驳回。

(4) 考试合格后,进入公告阶段。此时,进入公告异议期。在此期间,如果提出异议并确定武器,商标申请将被驳回,处理时间将更长。

(5) 公告成功通过商标注册,即使公告成功,也可以获得商标证书申请注册商标需要很长时间的原因是该商标被驳回了。这样,处理时间会因具体情况而延迟。许多人担心申请欧盟商标注册的费用。注册费分为三部分,一部分是官费,一部分是代理费,一部分是商标查询费。查询费不需要,可直接委托登记。

商标对于企业而言,是处在一个核心位置,是不可缺少的关键部件。随着人们对商标意识的不断提高,在商标查询中发现,现在绝大多数企业都申请了自己的商标注册,因此,在行业市场上,竞争也就变得越来越激烈,如何突出自己的商标优势,成为了很多企业的艰巨任务。那么,商标品牌的优势如何体现?

对于任何企业而言,品牌优势都是最终的追求目标,而成本优势应是低级阶段的选择。一些跨国公司已经将品牌优势发挥到极致,像美国的耐克公司,除了中国,在全球其他地方很少有制造厂。公司总部从事鞋类的设计,在全球采购鞋料,委托加工质量好、成本低的鞋厂为其加工制造,然后使用耐克品牌在全球销售。

所以,我们常说一个品牌能给企业带来非常大的价值,是因为很多相同质量的商品,由于品牌不同,出售的价格会相差很大。因此,要体现品牌的优势,首先需注重的是商标,而不是成本。商标品牌的优势如何体现?我们公司提醒,商标最大的价值是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所以注册一个商标后要注意使用规范,使用时间越久的商标价值也是越高的。所以建议企业市场未动之前就应该规划好商标的布局。

“我可以自己申请注册商标。为什么我要选择你的商标代理?”专业的事情应该由专业的人来做。众所周知,商标代理机构熟悉商标注册的法律法规,熟悉商标注册的复杂过程,能够保护您申请注册的商标从正式审查到实质审查。商标代理机构还可以为申请人提供商标查询服务,查询其在先商标与注册商标是否有相似或者相同的商标。同时,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制定完善的商标保护策略,有效规避注册中的风险,提高商标注册的成功率。商标注册申请具有高度的专业性。

如果是个人申请,申请人往往需要花更多的时间了解商标注册过程和注意事项,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增加取得商标注册证的时间。商标代理机构具有丰富的商标注册经验。在具体的操作过程和注意事项中,往往是方便的,可以限度地提高商标注册的速度和节省时间。申请人自行申请商标注册的,虽然只需缴纳手续费,但因自己的过错被异议或者宣告无效的,申请人必须参加答辩。住宿费、交通费、餐饮费都是不小的开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申请注册商标,需要缴纳一定的代理费,但事实上,与上述费用相比,这仍然是一种比较划算的申请注册商标的方式。

一般来说,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都有一套成熟的服务流程,提供全周期的专业咨询和服务。商标注册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商标代理机构会及时向申请人通报商标注册的进展情况。初审公告期内,对申请人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代理机构还将帮助申请人收集证据,进行有力的抗辩。商标注册完成后,商标代理机构还可以长期担任企业的法律顾问,保护商标的合法权益。如果申请人注册了自己的商标,他可能会因为不够专业而走更多的弯路,花费更多的成本,浪费更多的时间。成功率可想而知。

所谓商标“撤三”是指已经注册的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而被他人依法提出撤销商标申请,是一种注册商标撤销处理程序。

这个描述比较官方,也就是说,如果一个商标满足了“没有正当理由”而且“连续三年不使用”,就会面临被撤三的危险。

而且商标被提“撤三”成功后,原商标持有人将失去对该商标的专有权,无法继续在商品或服务上使用该商标。

那么是不是说只要在三年内有使用,就不会被撤三呢?事实上,如果不仔细阅读“核准使用”这个规定,那么即便商标在三年内使用了,也可能会被“撤三”。

商标撤三流程

1、程序的启动:

目前,在我国,“撤销三年不使用”程序的启动应基于“申请人提交申请”。若没有“申请人提交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商标局不会主动去撤销一枚注册商标。

申请人针对一枚注册商标提出“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需要向国家递交规费(官费)1000元。外国的企业或者个人,需委托中国的商标代理组织进行。

申请人需要提交一份《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申请书》,并书面说明一下这枚商标“不使用的情况”。

2、举证责任分配:“注册商标不存在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情形的举证责任由商标注册人承担”。

3、举证应针对的3年期间:自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人(以下简称“撤三申请人”)递交撤三申请之日,向前追溯3年。例如,某撤三申请人在2012年8月21日递交了“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商标局要求注册人提供实际使用证据的3年期间是:2009年8月21日至2012年8月20日。

4、一枚注册商标,只有注册时间超过3年之后,才可以对其提出撤三。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如果一枚注册商标,取得注册之前曾经遇到过异议或异议复审,可以对其提出撤三的“满三年”应当自异议裁定或异议复审裁定生效之日起计算。

5、撤三流程及时间

商标局受理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后,给注册人下发《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要求注册人自收到这份通知书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该注册商标的实际使用证据。

注册人按期提交其注册商标的实际使用证据。商标局收到证据材料后,进行证据审查和事实认定。如果审查认定该证据可以证明注册商标在指定3年期间内有实际使用,会下发一份“商标注继续有效的决定书”,反之,会下发“撤销商标注册的决定书”。

对于商标局做出的撤销决定或者维持决定,注册人以及撤销申请人,如果不服,均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复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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