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平公司商标注册形式包含什么?
作者:江门信瑞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3-15 08:02:58
商标转让的相关事项有哪些?目前,我国企业的品牌意识不断增强,江门商标注册申请量已经连续14年位居世界第一。然而庞大的商标申请量的背后,却有大量的商标被闲置,造成了巨大的资源浪费,在此情形下商标转让的活动逐渐兴起,有效地盘活了闲置商标资源。但是对于平时跟商标打交道不多的企业来说,很容易掉进商标转让的法律陷阱中,商标转让的买卖法律常识也是企业必学的技能之一!今天,注册公司小编就为大家分享一下商标转让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案。
一、什么是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
二、转让商标的注意事项《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1、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2、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3、转让人应当将注册商标的类似商品以及近似的商标,一并转让给对方;
4、对混淆或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并会书面通知申请人;
5、商标转让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三、商标转让所需的材料:
1、商标受让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
2、商标转让人与受让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转让申请书;
3、商标受让人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自然人)复印件;
4、商标注册证书/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5、转让方和受让方签字或盖章的商标转让协议一份;
6、转让协议公证书或转让申请公证书原件。
四、商标转让的时间以及流程商标转让完成整个时间大约需要6个月左右;它的流程如下:(1)申请(2)受理(3)审查(4)公告(5)核发转让证明。
五、商标转让的特殊性和法律风险:
1、转让人必须是该注册商标或申请商标的权利所有人,他人以欺骗或者不正当手段冒充所有人转让商标的行为不具有效力。
2、转让两人以上的共有商标时,必须经过所有权利人确认同意后才能转让。
3、商标受让人必须具备商标申请人的主体资格,必须是依法成立并具有经营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注册公司小编提醒你受让人是自然人的,则必须是拥有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及其他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并且被转让商标应以其在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文件核准的经营范围内或者以其自营的农副产品范围内。
一、简要说明商标申请后的查询是指商标申请人自江门商标注册、变更、续展、转让、补证等申请提交六个月后,未获得任何信息时对商标办理情况的查询。申请人可以登录中国商标网点击《商标查询》栏目进行查询,也可以来人或来函免费查询。
二、来人或来函办理商标申请后的查询
(一)来人查询1.查询人可到中国商标大楼,在商标注册大厅查询窗口出示受理通知书或所缴纳商标规费收据复印件及商标图样进行查询。对变更、续展、转让、补证等申请办理情况进行查询的,还应提供商标的注册号或申请号。2.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查询的,一般现场告知查询结果;当时未能查出结果的,待查出结果后由商标局函告或电话告知查询人。
(二)来函查询1.随函提交受理通知书复印件,或所缴纳商标规费收据复印件及商标图样,并应在信函中写明查询项目、申请人名称、联系人及通信地址,并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还应附送身份证复印件。对变更、续展、转让、补证等申请办理情况进行查询的,还应写明商标的注册号或申请号。来函请寄: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商标局综合处,邮政编码10005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商标查询字样。2.商标局查出结果后,及时函告查询人。
三、注意事项(一)查询人办理查询业务时,应提交商标局发出的受理通知书或复印件。若受理通知书丢失,则须提交缴纳商标规费收据复印件。(二)商标申请人在其商标注册申请或变更、续展、转让、补证等申请提交后,若按要求进行过补正或修正,或出现过其他情况,请一并注明,以方便查询。
提出江门商标注册申请后,申请人通常会在9个月内收到商标局关于该商标是否可以核准初步审定的审查决定。商标申请被驳回的,申请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务委员会)申请驳回复审申请。如果商务法官审理后驳回,申请人不满意,还有其他救济方式吗?根据《商标法》,申请人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那么,如何启动商标申请驳回审查的行政诉讼呢?如何在庭前准备?
1、如何申请驳回商标复审行政行为?行政诉讼程序不同于商标注册申请程序。商标注册申请程序以商标局和商事法官为主体,而行政诉讼由法院管辖,因此行政诉讼应符合法律诉讼的要求。商务法官驳回复审决定之日起30日内。如何确定收货日期?以邮寄方式送达的,以商务法官送达申请人的审判决定答复信封上记载的日期为准;送达的,视为通知期满送达。为避免错失法定期限,申请人应当密切关注商标申请被驳回后商务评审的评审进展情况,及时与商务评审沟通,确认评审决定是否下达。
根据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一审行政案件对商事法官作出的商标授权裁定、裁定不服的,由市知识产权法院管辖。因此,申请人对商务法官驳回复审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向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对判决的答复结束时,法官还将告知申请人拒绝判决的救济方式和期限,申请人应当注意核查。驳回复审行政诉讼的商标申请,由商标注册申请人对商事法官作出的复审决定不服,向法院提出。因此,申请驳回复审行政诉讼的原告为商标注册申请人,被告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即上述商事法官)。原告在提出驳回行政复议诉讼的商标申请前,应当准备材料,以免因材料不符合法定要求而无法立案。必要的材料,如:
(1)行政起诉书由原告签名或者盖章,一式两份。原告是自然人的,应当签名或者盖章。原告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名。如果原告是自然人,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原告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司公章。
(2)商务评审作出的商标申请驳回决定书正本和副本。请注意,还应提供送达信封,以证明起诉在法定时限内。
(3)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应当提交诉讼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应的证明文件。
2、驳回商标复审申请行政诉讼审理要点驳回商标申请复审的行政行为,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对商事法官作出的驳回复审的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审理的***将是驳回复审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商标申请是否应当初步核准。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理由有两种:一是商标申请属于《商标法》规定的***禁止注册的商标;二是商标申请构成其他未按规定注册的情形商标法。例如,一个申请商标和另一个人以前注册的商标构成了相同/相似商品/服务中使用的相同/相似商标。因此,原告应当在庭审前对申请商标被驳回的原因进行梳理和分析,明确驳回理由不能成立的原因,并说明和提供证据证明申请商标不具备驳回理由所述情形。例如,因申请商标与他人在先注册商标(即引文商标)相似而被驳回的,原告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解释或证明驳回的理由:
一、申请商标和引文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服务不构成类似的商品/服务。一般从功能、特点、销售对象、销售渠道、销售方式等方面对商品/服务是否相似进行比较,从这些角度出发,原告可以对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服务与引用商标进行比较,解释两者的区别。
二、如果所申请商标的标识与所引用商标的标识不相似,消费者不会与经营者产生混淆。商标标识是否相似,通常是从商标的文字构成、含义、发音、重要元素等方面与相关公众普遍关注的,不仅是整体比较,而且是孤立比较。如果商标标识包含文字和图形,则文字和图形应分别进行比较。如果任何一个构成要素相似,则商标作为一个整体更有可能被判定为相似。
三、核实被引用商标的权利状况。商标被吊销或者宣告无效的,驳回商标申请的理由不再存在。因此,原告在开庭前应注意核实被引用商标的权利状况。如果发现权利状态变为无效,应在开庭时向法官说明,并提供商标网上印制的被引用商标的工艺信息页面。此外,对引用商标,注册后发现连续三年未使用的,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注册商标(以下简称撤销注册商标申请)。被引用商标的注册人不能证明其使用被引用商标的,由商标局予以撤销。由于撤回三项申请的申请由商标局审理,程序一般需要9个月左右,原告应尽快向商标局提出申请。提起行政诉讼时,被引用商标的注销手续未办妥,商标局不予审理的,原告应当向法官说明情况,请求行政诉讼中止审理,等待被引用商标的撤销结果,尽可能争取申请商标的初步审批机会。行政诉讼是否可以中止,由法官根据案件审理情况决定。
3、其他注意事项:
一、原告请求中止行政诉讼审理的,应当向法院申请中止。商标复审申请有多件的,应当提交一件商标申请和一件中止申请。
二、原告认为庭审中未表达完整、重要意见的,可以在庭审后及时提出书面补充意见,并积极与审判法官沟通说明。
三、开庭前,要积极与法官沟通,确认被告是否提交证据,尽早做好相应准备。它不仅与商标驳回、复审程序有关,而且与之不同。要了解行政诉讼程序,积极做好准备,进一步争取商标申请获得初步审批的机会。
对企业而言,商标就是那溪流、天空、绿叶。对于有长远发展目光的企业而言,善于总结、策划品牌战略,因此商标意识也在不断提高。但由于缺乏专业的江门商标注册申请办理经验,因此在办理商标注册时不知道具体的流程,也不明确需要准备的材料。小编现在就为您总结关于商标注册申请资料的正确写法。如何填写商标注册资料?
1、商标注册申请人名称栏申请人名称应当与申请人公章/签字、委托书中填写的委托人名称、主体(身份)证明文件登记的名称保持一致。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在姓名后注明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外国申请人应当同时填写中文名称和英文名称。
2、申请人国籍/地区栏外国及港澳台地区申请人应规范正确地填写国籍或地区。
3、申请人地址栏申请人地址应当与身份证明文件登记的地址一致(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除外);身份证明文件中未冠有省、市/县等行政区划名称的,应当增加相应行政区划名称。
4、商标注册代理机构名称栏代理机构名称应当与所加盖的代理机构章戳保持一致。
5、外国声请人的国内接收人、国内接收人地址、邮编栏外国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中指定国内接收人负责接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后续商标业务的法律文件。国内接收人地址应当冠以省、市、县等行政区划详细填写。国内申请人不应填写该栏目。
6、商标申请声明栏需要正确进行勾选,并按规定附送相关文件。
7、要求优先权声明栏该申请如果具备并要求优先权,此栏应正确选择并规范填写,不具备优先权条件的,此栏无需勾选和填写。
8、章戳及签字栏申请书需要加盖的章戳多应该是公章;申请人及代理机构的公章应盖在相应的位置上,所盖公章确保清晰、完整且不得覆盖申请书中所填写的文字。
9、商标图样框栏商标图样应当清晰、完整且对比度分明。以颜色组合或指定颜色图样申请的,应当提交着色图样,并提交一份黑白墨稿;不指定颜色的,应当提交黑白图样。
10、商标说明栏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如对商标进行的描述、商标的使用方式、放弃专业用权等;商标图样中文字的规范写法及读音;商标为外文或者包含外文的,应当说明其中文含义;三维标志、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说明商标的使用方式;颜色组合商标的文字说明,注明色标,并说明商标使用方式;自然人以本人肖像申请注册的,应当在此栏明确说明。
11、类别、商品/服务项目栏根据《商标法》第22条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名称,提出注册申请。《商标法实施条例》第15条规定,商品或者服务项目名称应当按照商品和服务分类表中的类别号、名称填写;商品或者服务项目名称未列入商品和服务分类标的应当附送对该商品或者服务的说明。每个类别的项目应分别标明顺序号,类别、商品/服务项目填写不下,可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在附页上,同时标注“有附页”字样,全部类别和项目填写完毕后应当注明“截止”字样。
商标对企业发展的促进作用不用再多做解说,无论什么行业、产品,市场竞争都越来越激烈,因此产权小遍建议您,注重品牌战略的使用,从商标注册做起。这几年,我国的商标注册申请量居不断增高,随着商标注册代理行业准入制度的改革,商标注册代理组织也像雨后春笋般纷纷崭露头角。商标注册申请量也在快速上升,各类商标申请不予受理数量在不断加大,增长数量惊人。由于商标注册的流程较为复杂,选择一家专业的商标注册代理公司能让您在注册商标更便捷。
上一篇:蓬江区集体商标变更费用需要多少?
下一篇:蓬江区商标转让需准备哪些材料?
最新文章
- 鹤山商标转让的深度解析:原则与实践[ 2024-11-24 ]
- 鹤山商标转让的基本原则与注意事项[ 2024-11-23 ]
- 蓬江区集体商标转让实务操作[ 2024-11-22 ]
- 蓬江区集体商标转让办理指南[ 2024-11-21 ]
- 台山公司商标续展代理机构筛选技巧[ 2024-11-20 ]
- 台山公司商标续展代理机构选择指南[ 2024-11-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