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商标转让代理机构的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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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商标转让代理机构的可靠性

作者:江门信瑞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5-31 08:40:54

这就要求我们的中小企业负责人不仅要了解商标的基本知识,明确商标代理机构的专业水平和行业特点,还要正确选择合适的江门商标注册机构,并注意以下几点:

1、经查,商标代理机构和法定代表人身份真实,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备案一致;

2、经调查,该商标代理机构近几年资信状况良好,无重大失信行为,并有行政处罚记录;

3、商标代理机构已经向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作出书面承诺,承诺遵守商标代理的权利义务和法律法规;

4、经调查,商标代理机构的经营场所与法人登记相符,经营范围和期限合法有效;

5、商标代理机构的内部组织和工作流程正确、规范、完整;

6、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专业人员必须廉洁自律,忠于职守,文明服务;

7、商标代理机构的投资者背景及其对公益事业的捐赠情况良好;

8、对于一个好的代理商来说,首先要考虑的不是赚多少钱,而是如何更好地保护你的商标和知识产权。他会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提出一些更有针对性的意见,有些意见甚至可能使他得不到代理费;

9、一个差劲的代理商会尽量说服你申请商标注册,有些注册申请根本无效,但他不在乎,因为他首先想到的是他的代理费。因此,寻找合适的商标代理机构将是中小企业商标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

以上是如何选择一家商标注册代理公司,希望对想注册商标的朋友有所帮助。

江门商标注册的成功概率是否能百分百通过呢?商标注册在我们接触过的客户中,经常有别的代理机构保证百分百成功,结果到最后客户的商标被驳回了。无奈之下只能重新找新的商标代理公司,重新安排新的商标申请。那么商标注册真的能保证百分百注册成功吗?当然不能了。商标注册之前正规的商标代理公司都会帮客户进行细致的商标检索、分析,以此来判断这个商标是否可以去商标局申请注册。但是,这只是最大限度的来排除商标注册的风险而已,即使到商标局直接办理,商标局也不能保证你的商标就能拿证。

商标之所以不能保证百分百拿证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首先,商标局网站有大概6个月左右的查询盲区,这6个月的申请信息,商标局来不及录入数据库的,因此检索商标的时候这6个月的查询盲区是必不可少的,没法规避的。其次,《商标审核标准》并不太完善,很多商标近似的情况《商标审核标准》里面没有制定的那么完善,因此会产生类似的商标申请,既有通过的案例,也有驳回的案例。遇到这样的商标,是通过还是驳回就完全看审核员的主观判断了。再者,只要是人为审核的,审核员的审核水平,主观标准都会有所不同,遇到不同的审核员,商标会有不同的审核结果出来,这个也不是商标检索者所能掌控的。总之,如果有商标代理人像你保证商标注册百分百的通过,那么你就要小心了,除非把这些承诺写到合同里去,否则,商标将来驳回了太正常了。

有的注册人注册商标后,长期搁置等待他人来购买;有的注册人发生了变更、消亡,而其注册商标却没有被撤销。这些长期不用的注册商标,不仅浪费国家资源,还妨碍他人在类似商品上注册该商标,形成实际上的不公平竞争。《商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使用注册商标,连续3年停止使用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

根据我国《商标法》以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任何人认为某件注册商标连续3年停止使用的,都可以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收到申请后通知江门商标注册人在两个月内提交该商标的使用证据或者说明不使用的正当理由。期满未提交有效使用证据或者没有正当理由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

例如,1995年5月,江苏省某材料公司向国家工商局商标局申请亮才商标,并于1997年1月获得核准注册。此后,浙江省某材料公司向商标局提出撤销亮才注册商标,理由是该商标连续3年没有使用,并提供了调查取证的材料,包括江苏省某材料公司未购置设备、未进行生产,实质上是一家空壳工厂等证据。商标局受理后,向江苏省某材料公司发出《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该公司在指定期限内没有答辩,也没有提供任何证明。商标局最终裁定撤销亮才注册商标。

又比如,3年前甲公司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认为乙公司受让的第1129187号GNC商标连续3年不使用应予撤销,商标局随后裁定撤销该商标。乙公司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商评委裁定认为乙公司意图使用该商标,该商标应予维持。甲公司不服商评委裁定,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北京市一中院采信了商评委的主张,维持其裁定。甲公司又上诉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高院作出该商标应予撤销的裁决。

上述两例是注册商标连续3年停止使用被撤销的典型案例。在我们的身边,此类案件时有发生。如果他人以某商标连续3年停止使用为由提出撤销申请时,商标权利人应出示自己在这3年中使用该商标的证据。因为是否使用,权利人是最清楚的,相对于其他人更有举证的能力。因此,如果商标权利人认为自己的商标不应该被撤销,就应该提供使用该商标的证据。反之,申请人在商标注册之前进行查询时,若发现他人在先注册的商标与自己要申请注册的商标相同或相似,进行调查后如果发现其在3年内没有被使用,便可以以连续3年不使用为由,提出撤销注册商标申请,以达到自己注册商标的目的。

商标转让公证时要带哪些资料,注册的商标有一定价值的时候,有些持有人会将其转让出去,通过转让商标获得一定的收益。那么商标转让公证时要带哪些资料?

1、转让或受让方是公民的应提交《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转让和受让方是企业法人的,应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本或副本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和单位介绍信;

3、转让或受让方是其他组织的,应提交相关的主题资格证明和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以及单位介绍信;

4、转让或受让方是股份制企业的,应提交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同意出让或受让商标使用权的股东会决议原件;

5、注册商标证书、商标所有权证明和商标图案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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